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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1浏览量: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

    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黔人领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月补贴1万元】

    2.相关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我省管理期内的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相关国家级人才计划、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津贴时间从获得相应荣誉称号当月算起连续5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特聘教授享受津贴时间从教育部发文后人选全职到岗履职聘任合同的时间起算,到5年聘期结束;讲座教授享受津贴时间从教育部发文后人选到岗聘任合同的时间起算,按照3年聘期结束期间的实际在岗时间计发。我省管理期内的核心专家,享受津贴时间从省委发文时间算起连续5年;重新当选的再次从省委发文时间起算,连续三次当选的享受津贴年限未办理退休手续前不再限制】

    3.我省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选【每月补贴1200元。我省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享受津贴时间从省委发文时间算起连续5年;重新当选的再次从省委发文时间起算,连续三次当选的享受津贴年限未办理退休手续前不再限制。本层次其他专家享受津贴时间和标准参照省管专家执行】

    4.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每月补贴800元,在机关工作的每月补贴300元。享受津贴时间参照省管专家管理期〈5年〉执行

    5.高级技师【每月补贴500元。高级技师享受津贴时间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时间算起。享受津贴时间以相应的管理期〈聘期〉为依据,没有规定管理期〈聘期〉的参照省管专家管理期〈5年〉执行

    注意事项:每个申报对象只能享受一项津贴,同时具备多项津贴享受资格时,以津贴标准最高的一项申报。已经申报并获批相应津贴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期(聘期)内取得更高标准津贴享受资格的,或管理期(聘期)满后仍具有较低标准津贴享受资格的,可按新的资格申报。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批文下文时间或申请人具备津贴享受资格时间在每月15日(含15日)前的当月计算津贴,在15日之后的从次月开始计算津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津贴发放时间截止到办理退休手续当月。

    二、津贴申报

    (一)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学校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递交申报材料。

    2.年度考核。对所有申报对象均需进行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考核采取用人单位测评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用人单位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重点对申报对象年度工作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临床诊疗、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用人单位应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和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违反规定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其他不宜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审核。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取消当年津贴申报资格;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经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3个工作日,有反映的须核实是否影响申报),将确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人选名单报省人才办。

    (二)申请人需提供给党委组织部的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在管理期(聘期)的印证材料,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延退(延聘)的,需提供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延退(延聘)的批文。

    3.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录用批文。

    4.津贴享受资格的印证材料。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需提供给我校党委组织部的材料

    1.×××(单位)关于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附件2)。

    2.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总名册(含新增)(附件3)。

    3.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增减(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金额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省人才办、省人社厅、省住建局、省财政厅将组成抽查小组,对全省各单位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有问题的,将及时追回款项,并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

    (二)报送材料时间要求。2020630日前,将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及附件234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加盖公章)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花溪校区行政楼402室)。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以及漏报,或因报送材料不完整造成延报的,逾期不再办理,请务必注意把握报送时限。

     

    联系部门: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雅雪

    联系电话:88233022

        箱:gzyzzb@126.com

     

     

    附件: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单位)关于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

     3.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总名册(含新增)

    4.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增减(变更)情况统计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