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的通知>的通知》(黔组通〔2020〕38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拟于近期开展相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各学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学、率先垂范,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教育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教育培训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要全身心投入,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十四五”发展的重要思路和举措。
二、具体培训安排
(一)“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讲座
主 讲 人:宁 华(贵州省委党校副教授)
参训学员:全校处科级干部
培训时间:5月17日下午2:00
培训地点:花溪校区图书馆二楼多功能报告厅
(二)“中共党史”学习研讨
参训学员:全校处科级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
学习时间:5月18日--19日
学习内容:学习强国“电视台”版块,“看党史”栏目--“跟着总书记学党史”
学习方式: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统一提交学习照片与研讨记录。
(三)“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
参训学员:全校处科级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
学习时间:5月20日--21日
学习内容: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公报(见
附件1)、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定(全文)(见附件2)
学习方式:自行开展学习,撰写不少于1000字心得体会,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
三、有关学习要求
(一)5月14日前,各学院(部门)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讲座参会回执(见附件3)以学院(部门)命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并提醒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二)5月21日前,各学院(部门)将“中共党史”学习研讨照片、“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以学院(部门)命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同时将“中共党史”研讨记录复印件交至组织部402室。
(三)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自学等多种方式,相关参训人员务要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学习研讨,务求取得实效。举办辅导讲座时,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备案。学习培训期间,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学校党校联系。
联系人:张洁霞 电话:0851-88233022
邮箱:gzyzzb@126.com
附件:
1.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
2.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定(全文)
3.“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辅导讲座参会回执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党校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