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职责,主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我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立足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二、创建内容
(一)党员先锋岗
结合学校党员构成实际,在教师党员中设立“党员教师育人先锋岗”,在管理岗位党员中设立“党员管理服务先锋岗”,在后勤保障服务岗位党员中设立“党员保障服务先锋岗”,在诊疗护理服务岗位党员中设立“党员医护服务先锋岗”,在学生党员中设立“学生党员先锋岗”。
岗位标准:
1.政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得到普遍认可;
3.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带头执行廉洁规定,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时刻以合格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员的良好形象;
4.作风优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全心全意为教职医护员工生服务。
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创建岗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确保党员先锋岗创建质量。
(二)党员责任区
党员责任区按业务归口、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来设置。基层党组织可以按照党员所在科室、岗位、班级等划分责任区,也可以按照党员所具体工作内容(如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分子联系培养、部门重点工作等)划分责任区。
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定期对责任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责任区包保党员评先选优、党内评议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党员先锋岗具体要求和党员责任区工作内容,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设岗创建(6月-11月)。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不少于本单位部门党员总数的20%设立“党员先锋岗”,通过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设岗党员,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作用作出公开承诺,认真践行承诺。同时在设岗党员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摆放“党员先锋岗”桌牌;创建“党员责任区”要结合党员不同岗位职责,以责任制形式把单位部门中心工作落实到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周围教职医护员工生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表彰(12月上旬)。各二级党对参加“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创建实例1-3个,学校党委组织评审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紧扣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营造良好创建工作氛围,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 系 人:赵刚 刘晓琴
联系电话:0851-88233023
电子邮箱:gzyzzb@126.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