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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自查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2-04-12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接贵州省委教育工委通知,近期, 中组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督查,为做好迎接督查相关工作准备,请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条例》 情况专项督查自查。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督查自查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督查自查的各项工作。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条例》 及《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措施的实施方案》(贵中医党发〔2021〕62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和重点措施,逐一对照,深入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做到安排部署及时、工作措施有力、资料规范详实。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自查工作概况、《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等方面形成书面报告。要求条理清晰、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字数在 2000字左右,于2022年4月14日12:00前将报告(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gzyzzb@126.com)。

    4.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将于近期高校进行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工作方案附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武静    联系电话:88233023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 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