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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浏览量:

    各学院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各学院党委要结合学生毕业相关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离校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特别是关于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等有关章节内容;讲解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号召毕业生党员在走上学习、工作岗位后,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规范整理归档毕业生党员材料

    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整理移交工作强化统筹指导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员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一责任人,认真做好入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审核、装袋工作,防止出现材料漏装、错装或丢失现象。

    三、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一)转移原则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要通过“贵州省综合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和纸质介绍信同时进行转接。

    2.毕业生党员应主动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核准对方基层党组织名称(具体到支部名称),明确接收单位。

    )回执回收及归档工作

    1.各学院党委要动态掌握毕业生党员转接进度,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好接收党员工作。毕业生党员要按时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因改派等原因(在6个月内)确需更换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联系学院系统业务管理员撤回原转接申请,待原转接流程终止后再进行现组织关系转接;持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原介绍信邮寄回学院党委审核后重新开具

    2.毕业生党员在收到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限内转接组织关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返回相关学院

    3.学院党委要认真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催收工作,对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通过“点对点”方式进行提醒,注明未落实原因,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同时在《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上标注回执回收情况。并于1015日前将转移回收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注意事项

    1.介绍信有效期省内30天,省外为60天。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

    2.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3.纸质介绍信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印制,各学院党委根据毕业生党员数量统一到党委组织部403办公室领取。

    4.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2年6月份。

    5.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附件: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