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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5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做好入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第十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培训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三、培训时间

    12月10日—12月11日

    、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采取集中授课超星学习通、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此次培训。不断提高学员与时俱进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

    (一)集中学习

    本次培训班,共举办专题讲座8次,每讲3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讲    党的目标和理想

    第二讲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和原则

    第三讲    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讲    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

    第五讲    党的历史

    第六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深化党的建设水平

    第七讲    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第八讲    争取早日成为预备党员

    (二)分组讨论

    由各二级党组织安排,结合培训内容自主拟定讨论主题,重点引导学员加强对党的认识,深入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讨论,并作好相关记录于12月16日前交各二级党组织备查。

    (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要求撰写1篇2000字左右心得体会,于12月16日前交所在党支部,并作为本人入党材料归档保存。

    、组织报名

    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花名册》(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412刘晓琴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gzyzzb@126.com,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12月6日

    、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通过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卷面考试总分为70分,出勤情况30分,共计100分。总分80分以上为考评合格,由党委党校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选派1位政治素质过硬的学员负责学员的考勤纪律和分组讨论记录工作。

    (二)学员不得迟到、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确因有事无法参训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假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缺课2次以上的,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联系人:武静刘晓琴       电话:88233023

    邮箱:gzyzzb@126.com

     

    附件:1.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花名册

          2.分组研讨个人发言要点记录表

         3.贵州中医药大学第十五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表

           4.网络讲座流程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党校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