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贵中医党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校研究,拟组织开展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
地点:花溪校区行政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此次培训。不断提高学员与时俱进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
(一)集中学习
本次培训班,共举办专题讲座8次,每讲3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讲 党的目标和理想
第二讲 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第三讲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讲 党的历史
第五讲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解读
第六讲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和原则
第七讲 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第八讲 争取早日成为预备党员
(二)分组讨论
由各二级党组织安排,结合培训内容自主拟定讨论主题,重点引导学员加强对党的认识,深入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讨论,并作好相关记录于5月28日前交各二级党组织备查。
(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要求撰写1篇2000字左右心得体会,于5月28日前交所在党支部,并作为本人入党材料归档保存。
四、组织报名
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花名册》(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412室刘晓琴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gzyzzb@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五、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通过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卷面考试总分为70分,出勤情况30分,共计100分。总分80分以上为考评合格,由党委党校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选派1位政治素质过硬的学员负责学员的考勤纪律和分组讨论记录工作。
(二)学员不得迟到、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确因有事无法参训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假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缺课2次以上的,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联系人:武静、刘晓琴 电话:88233024
邮箱:gzyzzb@126.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党校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