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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学校加快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近期由我校党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两期“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部分科级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含支委)、辅导员及其他老师。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23年4月10日-14日

    第二期:2023年4月24日-28日

    三、培训地点

    花溪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四、学习考核

    学习期间,学员应积极参加专题研讨、交流互动等活动,完成入学测试和结业测试。学习结束后,须结合所学课程撰写学习心得1篇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gzyzzb@126.com),学校党委组织部将择优推荐至校报刊载。

    五、组织保障

    (一)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负责此次培训的日常管理、学习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学习情况的考核等,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二)参加学习的学员要自觉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要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准假。

    (三)每次课请学员提前 15分钟到达指定上课地点,上课时请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静音模式,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要随意离开教室,不要自行录音、录像。参加学习培训期间,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省委组织部组干学院和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张洁霞、赵 联系电话:88233022

    箱:gzyzzb@126.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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