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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浏览量:

    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才办关于做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拟对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对其工作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长:杨    刘兴德

    副组长:滕    邬卫东              

    田维毅          明雪梅  刘维琴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学科办、财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和各二级学院、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

    1.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组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各项人才政策及配套制度。

    3.了解和掌握学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学校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重大决策,向校党委提出建议。

    4.推进学校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健全人才选拔、培养、评价、考核、流动、激励和保障等工作机制。

    5.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履行人才工作职能,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人才政策和开展队伍建设情况。

       6.讨论并决定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相关的事宜。

       7.组织开展学校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研究。

       8.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任:滕      

    常务副主任:明雪梅    

    任:刘维琴    羿       翟海英  

    杨长福       刘亚华    

    (二)工作职责

    组织部工作职责:

    1.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对全校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督促。

    2.了解掌握全校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3.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学校党委决策参考。

    4.负责党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5.负责落实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相关工作。

    6.负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

    2.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人才的稳定、引进、培养、配置和使用工作。管理全校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工作

    4.选拔并综合管理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项)人员和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负责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完善专家信息库。

    5.做好国家、省市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

    6.做好选送优秀人才参加省、市组织休假、考察等工作。

    7.做好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相关工作。

    8.及时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全校优秀专家,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以及各类人才情况。协助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学院人才工作进行考核。

    9.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学校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人才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做好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利用校内外舆论阵地,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2.协同有关部门,检查党外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研究制定人才政策。

    3.协同组织部、人事处做好优秀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举荐工作。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1.发挥教代会职能,广泛听取各类人才的意见,调动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

    2.负责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及有关政策的落实。关注高层次女性人才群体,健全完善学校女性人才库。维护女性人才合法权益。

    3.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入学等问题,走访慰问有困难的人才。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工作职责

    1.积极争取科研立项和科研经费,努力争取校内外和国内外的合作研究项目,做好以项目带动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

    2.参与研究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的相关政策措施。

    3.引导人才参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与合作。

    4.创新科研管理方式,为人才开展研究活动创造宽松的环境。

    5.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

    2.做好课程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研究活动,定期进行教研成果评选及推广工作。

    4.定期开展教学评价和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编写教材,为教学人才成长创造条件。

    5.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制定,加强全校人才培养发展和师德师风建设

    2.做好职称评聘工作。

    3.拟定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发展计划、方案或工程。

    4.做好教师评奖评优、培训提升、访学研修、实践锻炼等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1.牵头制定学校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

    2.协助做好学校重大项目的人才需求预测和专家论证工作。

    3.协助解决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人才队伍规划及各级重点学科团队梯队建设,组织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和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2.积极为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创造条件。

    3.具体负责学科平台的人才队伍建设。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

    1.重点做好全校人才工作资金投入保障及监管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工作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人才工作的经费需求。

    3.参与制定和完善有关人才待遇的规定、管理办法等。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学院科研院所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对本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 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及本部门发展战略、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及配套制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3.行使本部门人才工作管理职能,创新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考核与评价、人才推荐与选拔、服务与保障等工作机制。

    4.完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