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学校党委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10月23日—10月24日、12月13日—12月14日分别举办第十二、十三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已经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23日—10月24日、12月13日—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2:00—14:00,14:10—16:10,16:20—18:20。培训地点:第十二、十三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在花溪校区大礼堂举行。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等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分组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开展此次培训。
(一)集中学习
本次培训班,共举办专题讲座8次,每讲3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讲 党的历史
第二讲 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第三讲 党的目标和理想
第四讲 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
第五讲 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深化党的建设水平
第七讲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和原则
第八讲 争取早日成为预备党员
(二)分组讨论
由各二级党组织安排,结合培训内容自主拟定讨论主题,重点引导学员加强对党的认识,深入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讨论,并作好相关记录分别于10月28日、12月18日前交学校党校办公室(组织部403室)备查。
(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要求撰写1篇2000字左右心得体会,分别于10月28日、12月18日前交所在党支部,并作为本人入党材料归档保存。
四、组织报名
各二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花名册》(附件1),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403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gzyzzb@126.com,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10月22日、12月12日。
五、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通过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学员出勤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卷面考试总分为70分,出勤情况30分,共计100分。总分80分以上为考评合格,由党委党校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选派1位政治素质过硬的学员负责学员的考勤纪律和分组讨论记录工作。
(二)学员须提前15分钟入场,不得迟到、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确因有事无法参训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假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缺课2次以上的,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联系人:武静 电话:88233023
邮箱:gzyzzb@126.com
附件:1.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花名册
2.分组研讨个人发言要点记录表
3.贵州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十三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课程安排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党校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