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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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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第十二期发展对象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浏览量:

    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党校研究决定,将对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学员进行统一命题结业考试,请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考场及监考人员。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资格

    参加十二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准予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形式

    111日(周9:00-10:40;闭卷考试。

    三、考试安排  

       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组织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监考,及时通知发展对象按要求参加结业考试,并深入考场了解考试情况。

          2.各二级党组织安排人员于10月29日下午14点至下午15点之间到花溪校区行政楼403办公室领取考试试卷。

    3.学员应携带身份证于考试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要严格遵守学校考试相关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4.各二级党组织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2人。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组织学员有序入场,学员佩戴口罩,隔位就坐;各二级党组织需在考试后尽快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并将考勤情况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等填入贵州中医药大学党校第十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附件1,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党委党校备案,电子版11月4日前发送到校党委组织部邮箱(gzyzzb@126.com)。

         联系人:武静   电话:88233023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