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之家

干部之家

人才之家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为全校教职医护员工生党员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以下简称《党员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党员证》登记发放

    《党员证》由学校党委统一制作,统一编码,采用七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二级党组织编码,第三、四位为党支部编码,后三位是证件序号(编码分配见附件1)。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编制党员编码并进行登记(附件2),党支部如实填写党员基本信息(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党员证》发放台账,2021年12月底前发放到全体党员手中。

    二、严格《党员证》使用管理

    《党员证》是党员交纳党费、组织关系流转的重要凭证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据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流转和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党费交纳情况应一月一填,完整填写交纳金额、交纳时间,并加盖收款人印章或签名,不允许按季度或半年突击填写。

    《党员证》从20221月起使用,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使用《党员证》作为党员身份证明。党员应严肃对待、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补办。组织关系转出我校的党员、亡故的党员,《党员证》不再收回党员退党或被开除党籍,有其所在党组织收回并交予学校党委组织部注销

    三、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证》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好用好《党员证》,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请各二级党组织及时到组织部领取《党员证》,认真按照编码规则对党员证进行编号,12月17日前将《党员证》编号登记表电子版(附件二)发送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

      

    系 人:赵  刚    刘晓琴

    联系电话:0851-88233023

    电子邮箱:gzyzzb@126.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1118